仔仔的公公很愛買禮物給仔仔,始終老人家總愛氹孫兒開心。但我為免在物質上寵壞孩子,只容許公公買節日性的禮物給他。而公公早在11月中亦已帶仔仔揀了一份大聖誕禮物,運送了回家。說好是聖誕禮物,當然,不能早早拆來玩,於是規定了仔仔要到12月才可以拆玩具出來。那玩具擺著擺著,我自己也淡忘了它。但11月30日的晚上,我出了夜街替人做結婚姊妹,接近深夜一時才回家,老公告訴我仔仔那晚久久也睡不著,我不以為意。第二天好夢正酣,仔仔五時多已在房中擾攘,我心想:「仔呀仔,昨晚那麼夜瞓,今早幹嗎這麼早起來啊!﹖」早上六時,他走了過來(我們規定他要早上六時才可以來找我們)問:「媽媽,我可唔可以拆禮物啊﹖」我才如夢初醒,是啊!12月1日是他可以拆禮物的日子,原來昨晚他是興奮得睡不著!原本想著他等我們起床,老公也說不好了,仔仔期待了這麼久,讓他拆吧。見他歡天喜地的拆禮物,不禁覺得,真的,不易得來的東西才會更懂得去珍惜,經過等待而得的,可能更值得興奮吧。
(後記:可惜仔仔興奮地拆完禮物,整合那汽車道路玩具一個小時,發現不能如他想像中運作,馬上兩行眼淚的走過來,真是希望愈大失望也愈大吧,我見他如此可憐,馬上起床和他再次整合妥當,他才開心起來,為著照顧仔仔的心情,我的睡覺時間又失去了。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